中山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1-27
一、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二、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上课过程中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等。
三、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在实验室多媒体设备内下载或安装软件、玩游戏、浏览非法网站或观看黄色、反动音像制品等。
四、实验前应做好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并接受教师提问检查。
五、各项临床技能训练要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违章操作;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六、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使用仪器设备要遵守操作规程,并节约水、电和其他消耗材料。
七、实验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措施(包括切断电源、水源等),防止事故扩大。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八、实验结束后,登记好实验记录后,将使用的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清扫实验场地,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凡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或实验材料超额消耗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写出损坏情况报告或填好报废单,根据学院规定和损坏具体情况及时接受处理。
十、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设备造成损坏者,视其认识程度和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