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工作制度
发布人: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
发布日期:2012-03-26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1.熟悉有关教研室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安排。主动联系有关教研室负责教学的主任和教学秘书,了解其要求; 督促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的第17周将下学期实验课程教学进度表送到中心办公室,以便做好统筹协调安排实验室、电教和有关设备。
2.管理好教学实验室及其各种仪器设备和家具。做好教学设备的登记、编号和记录使用、故障、维修等情况。
3.爱护仪器设备,督促各使用人员(或指定人员)负责清洁、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送修。
4.各教研室的实验教学内容由各教研室的技术人员完成准备工作。“中心”安排固定的准备室,由教研室主管技术员管理。
5.“中心”与各教研室的关系是协助关系,目标是一致的,即: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好实验教学任务。
6.无实验课期间,除保养维修各种仪器设备外,在保证搞好教学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科技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