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实验室主任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功能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制定本室工作条例和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好技术保障工作;
2. 制定功能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家具添置及实验用品易耗品等购置、更新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维修计划预算等,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验室的物资清查、维护、保养、及验收工作。
3.确定功能实验室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制定本室技术人员分级标准;组织、指导教辅人员做好实验课前的准备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完好的实验室与仪器设备,提供良好的实验教学场地及环境,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4.安排好各实验室的使用,协调好与各教研室的关系,配合各教研室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及技术水平的提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负责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使用和业绩考核,制定实验室人员培养规划,指导、组织安排实验室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按有关规定负责考核实验室人员的业绩考核工作,并提出聘用建议。
7.带领、指导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教学革新与技术改革的探索及科研活动,协助相关教研室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提高本功能室各学科实验技术水平及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8.组织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及实验装置的研究与开发,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更新,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做好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9. 积极开展基础医学的探索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活动,抓好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验用品计划与总结。
11.协助中心主任作好相应的工作并对其负责。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5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