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表格下载
遗体捐献接收流程
分两种情况:
一、志愿者在医院去世
1、执行人(家属)接到医院的死亡通知后,可先打电话020-87330712,通知遗体捐献登记站作好接收准备。
2、执行人(家属)为志愿者办理出院手续,取得死亡证。
3、执行人带备志愿者的死亡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办证中心注销户口,取得“户口注销证明”。
4、执行人带备志愿者的死亡证、户口注销证明、《广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以及执行人(家属)的身份证,到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告知殡仪馆工作人员已办理捐献遗体登记,由殡仪馆将遗体运送到遗体捐献接受站。如需举行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则在仪式完成后由殡仪馆运送遗体到遗体捐献接受站。
5、遗体捐献接受站接收遗体后,开具《遗体接收证明》并通知执行人(家属)领取。
二、志愿者在家去世
1、执行人(家属)通知当地派出所,由民警调查后开具死亡证明给家属。
2、执行人(家属)打电话020-87330712通知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作好接收准备。
3、执行人(家属)致电殡仪馆运送遗体,并告知已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4、执行人带备志愿者的死亡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办证中心注销户口,取得“户口注销证明”。
5、执行人带备志愿者的死亡证、户口注销证明、《广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以及执行人(家属)的身份证,到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告知殡仪馆工作人员已办理捐献遗体登记,由殡仪馆将遗体运送到遗体捐献接受站。如举行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则在仪式完成后由殡仪馆运送遗体到遗体捐献接受站。
6、遗体捐献接受站接收遗体后,开具《遗体接收证明》并通知执行人(家属)领取。
注: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申请表填写提示:
第一页:
必须填写:
1、申请人(签章);日期;
2、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其余可不填。
第二页:
必须填写:
1、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签名,日期。
2、近亲属意见,一般为同意或者尊重本人决定。近亲属签名:可多个,但最少有一位。
3、目前不需要单位意见。
第三页:
1、执行人,一般可选直系家属(或关系密切的亲友)中的一至三位填写,并由执行人在下面签名、日期。
第四页:
1、执行人约定书,执行人签名(一个或多个),日期。
一式四份的表格填写、签名完成后,连同一寸(或小一寸)的证件照3张(黑白、彩色皆可,不需贴在表格上)一起送回或寄回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医学科技楼后座一楼,邮编:510080。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0-87330712咨询伍老师或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