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区域联合基金(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何军芳

各学科系、教研室、中心、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日前已发布2025年度广东省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gdstc.gd.gov.cn/zwgk_n/tzgg/),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特别提醒:区域联合基金对牵头单位属地要求,为我校二级单位所在地。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必读

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具体指南(请自行在省科技厅官网下载),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博彩公司排名-文件资料”中下载《2025年度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指南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此次申请基本问题均可从中找到解答。

(二)申报要求

1.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负责人申报截止前3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或覆盖申报期的劳动合同)。

2.区域联合基金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2025年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3.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有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7.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或因前期有项目验收不通过或被终止、仍处于被限制申报阶段的,不得申报

(三)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向省基金委申请撤回项目申请。申请人申请的部分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8. 若有医学伦理审查需求,请于10月15日前按博彩公司排名 医学伦理审查办理流程提交申请。( //rankbc.net/article/11314)

(四)成果指标填写及过程要求

1.历年经验表明,预期成果数量多少与是否立项没有关系。项目申报预期成果指标,建议负责人参照指南基础要求合理填写,切勿高估贪多;科技报告未作强制要求,可不填写

2.项目实施期间,负责人每年应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时报告项目的年度研究进展、成果产出、成果应用,以及知识产权获取、转化和保护等情况。

(五)经费及合作研究要求

1. 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

2. 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X),明确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合作协议签订流程及要求:优先采用附件2协议模板。

(1)与港澳等境外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必须走学校OA合同管理系统审核(时间较久,建议至少在申报截止日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并上传盖章扫描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中山大学科研项目转出经费关联关系审核表》。

(2)境内单位申报协议,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把关后通过邮件/企业微信发送给科研院负责老师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负责人签字,直接到中山楼301办理用印。

与境内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办理用印时还需提交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合作(申报)协议审核表》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具体以系统填报为准。

2.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3. 阳光平台系统于10月15日起开放申报,二级单位于2025年10月27日(周一)17:00前完成材料审核并提交所有申报书至“待推荐单位审核”;逾期未能提交的,学校不保证能提交至省基金委

4. 2025年10月28日(周二)至10月31日(周五)。学校财务处、科研院开展审核、形式抽查,提交所有项目。

 

附件:

  1. 2025年度省市(区)联合基金指南咨询问题解答
  2. 项目申报常用附件模板(合作协议等)
  3. 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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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0-87331003,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