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提名,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定额是指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奖数量总数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25项;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5名;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5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奖励人数依次不超过30人、15人、10人、10人,单位数依次不超过15个、10个、8个、8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不奖励完成单位。
        二、提名者资格和要求
        (一)提名者资格
        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以下单位和个人可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省有关部门;
        2.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3.省实验室,具有提名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机构;
        4.在粤工作的两院院士、本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省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年龄不受限制)。
        (二)提名者要求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征得被提名对象的同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以及对候选人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审核确认,由提名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者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真实情况,严格依据评审标准(附件1)提名,提出被提名者的奖种、等级。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标准提名、评审,特等奖采取提名者提名和省科技厅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1.专家提名: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符合提名者资格且工作单位不相同的3位专家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且每位专家每年只能参与1次提名。联合提名的专家中与被提名者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第一提名专家为责任专家,对提名材料、答辩、异议处理等负主要责任。提名专家不可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专家提名时,须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附件2),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身份证明。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者资格的,由省奖励办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2.单位提名: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照要求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择优提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社会组织机构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和程序等要求,认真遴选和提名。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
        三、被提名者的条件
        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主要成果应在广东省完成,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突出贡献奖:提名在本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自然科学奖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强调从国家长远需求出发,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三)技术发明奖:提名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技术发明奖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鼓励提名来自企业界,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的优秀技术发明人。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完成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四)科技进步奖:提名完成、应用、普及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科技进步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或者普惠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鼓励提名以企业牵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科普类成果应当是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原创成果,包括科普作品、科普项目及科普理论研究等。
        (五)科技合作奖:提名围绕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对本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组织。
        (六)青年科技创新奖:提名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必须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
        (七)科技成果推广奖:提名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主要奖励由粤东西北地区个人、组织牵头完成或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应用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原则上应当有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参与。
        (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外籍科研人员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九)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同一完成人本年度只能被提名1次。
        (十)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应是中国公民,工作单位应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要求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十一)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且至少有1篇在国内发表。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十二)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要求成果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22年10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十三)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及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十四)提名突出贡献奖、特等奖的项目,须提交本专业领域1位院士或3位专家(本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的推荐意见作为附件。
        (十五)已提名的项目原则上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如需撤销提名,由提名单位发函(或提名专家签字)并报省奖励办。
        (十六)提名者、被提名者都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四、公示要求
        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应按照《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相应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专家提名的,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协助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填报和审核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提名者、填报人、填报人所在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审核等工作。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并填写提名意见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各提名单位、责任专家在提交材料前,应认真按照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审查。材料提交后,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所有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形式审查要求详见《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二)书面提名书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博彩公司排名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六、校内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6日9点,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开通,项目组网上填报。如申报人无“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账号,请将姓名、中大邮箱、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发本邮箱创建账号。校本部项目可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提名;附属医院申报项目可通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名。通过专家、学会协会等渠道提名的项目,由项目组自行联系提名渠道。
        2024年12月10日前,有意申报的项目组请填报《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表(中山大学)》//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HIAUgaGAIoOCb4IPmrTDf?page=1。如此前已填报意向表,且无信息更新的,无须重复填写;尚未填报的,请及时填报。建议参与项目也及时填写,以便学校进行项目公示。
        2024年12月上中旬,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专题辅导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12月16日前,学校要求学院提供对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函(WORD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版),审查意见函须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对候选人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审核确认。请候选人先联系党务工作室谭勇老师出具政审意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扫描版发至本邮箱。
        2024年12月17日前,请项目组将拟主持申报项目提名书初稿(含附件材料,PDF完整电子版)、项目简介WORD版本至本邮箱。
        2024年12月23日前,请项目组将项目公示表电子版(附件4)发至本邮箱,学院发给科研院统一门户进行公示。
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是中山大学的,由学校进行公示;涉及外单位的,由项目组自行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学校科学研究院提交《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情况报告单》(附件6)。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项目,学校不予盖章。
学校作为参与单位申报的项目,或学校教职工作为其他完成单位完成人的项目,也须提交学院审核、学校公示后,方能出具加盖学校行政印章的公示情况报告单,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项目,学校不予盖章。
        2024年12月30日前,请项目组根据形式审查工作记录表(附件7)自查后,打印签字纸质版1份交至科研工作室,学院二次审查后交科研院备案。同时提交合作单位以及完成人工作单位公示后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单。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由项目组留存备查。无参与单位公示情况报告单的或报告单不齐全的,学校不予盖章。
        2025年1月2日17:00前,项目组务必准时在系统提交提名书,注意申报项目提交至提名单位审核前,须经过学院、学校财务部门、科学研究院依次审核,请预留各部门审核提交时间。
       2025年 1月6日—16日,提名单位公示、系统审核提交,预计1月16日左右,生成正式版PDF格式提名书,项目组自行下载并制作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办理合作单位和完成人的签字盖章手续。
        2025年1月17日上午12点前,请主持项目项目组将提名书及附件纸质版、电子版至科学研究院。
        纸质版一式三份,建议两份原件,纸质版中完成人应已亲笔签名、合作单位应已加盖行政印章,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完全一致,每份纸质版材料博彩公司排名右上角标注原件或者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印章页粘贴标签纸。
       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整合为一个PDF,以学院名称+第一完成人+奖种+等级命名,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校本部二级单位主持项目的提名书涉及学校的印章用印手续由科学研究院统一办理,盖章后科学研究院统一向提名单位报送校本部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学校参与项目的提名书的用印手续,请项目组持二级单位审核后出具的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审查意见函、提名书完整版,到科学研究院办理例行事项用印流程后,自行前往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审查意见函须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对候选人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审核确认,请提前将推荐书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审核

       请各项目组严格按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提名单位另有时间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调整。

       七、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人:陈晖
       联系电话:020-87330567
       电子邮箱:chenh96mail.rankbc.net
       2.校内联系人:廖思媚
       联系电话:020-84114561、020-84114500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01室
       3.广东省奖励办
       业务咨询: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020-87687392、87003913、87686883、87003515
       网络支持: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4.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
                   5.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6.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情况报告单 
                  7.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校内形审工作记录表
                  8.推广应用证明(建议格式)
                  9.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
                  10.中山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1.中山大学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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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