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Q&A
一、院系校友组织成立工作Q&A
1.
Q: 成立院系校友组织要具备什么条件?
A: 成立院系校友组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校友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且与其他组织业务范围不重复;(2)与院系校友取得较为广泛的联系;(3)有合适的工作委员会;(4)拟任负责人取得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2.
Q: 成立校友组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A: 成立院系校友组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中山大学院系校友组织成立申请表;(2)筹备委员会名单;(3)理事会成员候选名单;(4)拟任负责人备案表;(5)成立大会议程;(6)组织管理细则草案等。
二、院系校友组织换届工作Q&A
1.
Q: 院系校友组织换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A: 院系校友组织的换届工作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换届书面申请;(2)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候选名单;(3)拟任负责人备案表;(4)中山大学院系校友组织登记表;(5)会员通讯录;(6)任期内工作计划;(7)换届相关会议纲要及图片、视频、音频等存档资料。
换届后应及时将报送材料(4)~(7)至中山大学校友会秘书处备案。
三、年级理事Q&A
1.
Q: 什么是年级理事?
A: 年级理事是联系本年级本班级同学,加强校友与母校互动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年级理事要保持与本院同学的紧密联系,定期上报更新校友信息,反馈校友建议和意见,承担起服务学校、服务校友的责任。
2.
Q: 年级理事具体要做什么工作?
A: 年级理事需要承担以下工作:(1)毕业前,确认本院校友的毕业去向,核实本班学生的联络方式,公布本人各类联络办法;(2)毕业后,定期联系同学,更新班级同学联络信息并向同学公布,保证同学之间联络畅通;(3)定期汇总校友建议和意见,做好与中山大学校友会的沟通和服务同学的工作。
3.
Q: 我能担任年级理事吗? 什么人会成为我们的年级理事?
A: 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担任应届的年级理事。报名采取各院系、附属医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班或专业推荐一名同学担任年级理事,由校友办聘任。建议院系、附属医院推荐对学校和校友工作充满热情、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的班干部及在广州工作、学习,方便长期联系的代表担任,同时推选其中一位为该院系、附属医院的应届年级理事的总联络人。
4.
Q: 在任期间,我如果因故确实无法继续担任年级理事,怎么办?
A: 年级理事本人如有工作单位或联络方式的变化,及时向校友会反馈,以便保持长期联系;如果年级理事因故不能从事此项工作,原则上应向校友会推荐一位热心、负责的校友接任。
四、校友数据工作Q&A
1、
Q:院系校友组织如何申请校友数据?
A: 院系校友组织进行校友信息的查询,需填写申请表格并将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查询,查询情况或结果将返送至表格内填写的联系邮箱。
2、
Q:如何开具校友身份证明?
A:请校友携带个人学历或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毕业院系开具学籍学历相关证明后,持证明前往模范村519栋二楼办理。(注:校友证明在校内业务部门可使用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五、校友宣传及信息化工作Q&A
1、
Q:如何向校友会进行新闻投稿?
A:请投稿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
Q:院系校友会如何开通/认证年审官方微信公众号?
A:院系校友会填写《院系校友会借用中山大学校友会证件申请表》,经申请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与《微信认证申请公函》一同提交校友会审批。(注:新申请账号开通后,向校友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