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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公示2024年10月拟报废处置设备家具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1-13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报废处置议题报送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前,对2024年10月拟报废处置的设备家具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清单。
报废申请单位或有意向申请调拨的单位可在公示期内申请继续留用或校内调拨,公示期结束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按学校报废处置审批流程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提交报废申请的单位或保管人,对拟报废处置设备家具仍有留用需求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撤销报废申请。公示期满,为确保账实相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不再接受各单位的留用申请,将按照校内审批流程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后向教育部报备,并开展获批设备家具的现场实物回收处置工作。
2.有校内调剂使用意向的单位,可在公示期内联系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结合意向的实际情况和提出意向的先后次序安排调剂。相关拆装和搬运费用由设备家具接收单位自行解决,设备家具资产账将相应调拨至接收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 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附件:2024年10月拟报废处置设备家具清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古兴, 联系电话: 020-84110902,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