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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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4年第17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