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暑假将至,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为迎接学校百年校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领导责任人职责,做好对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岗到人,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做好实验监管,规范假期管理。

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潮、防汛、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对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各二级单位应做好登记备案。实验室应对实验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开展过夜实验室必须经所在单位备案或审批通过。

三、加强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单位应利用暑假时间对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开展整改工作,落实闭环管理。对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组织值班人员队伍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并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落实相应的全覆盖自查工作。实验室应落实每日安全自查,离开实验室前应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四、规范物品交接,及时清点更新。

各单位应督促实验室对毕业生遗留的实验物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品)进行清理或交接,明确安全责任,并规范管理。仍需使用的危险品应妥善存储并更新台账;不再使用的危险品应按学校规定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避免产生历史遗留无标签废弃物。

五、强化搬迁管理,确保平稳落地。

暑假期间拟进行实验室搬迁的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搬迁计划,二级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搬迁过程中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对暂留原实验室的各类试剂和设施设备应妥善保管以防发生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应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前的集中管理工作。

六、加强准入管理,保障应急能力。

暑假期间各单位应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禁未经准入培训考核合格或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秋季学期新入学的研究生如需提前进入实验室,应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按照校外人员的标准经实验室准入培训考核通过,签署《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应落实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密切留意天气变化,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实验室及公共区域的应急物品、应急设施等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功能完备。

 

 

学校相关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校区/校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广州校区南校园

张  洁

15989182059

陈  骞

18819461353

罗宇成

15622259574

廖美香

13246848359

广州校区北校园

王玉梁

18218222319

广州校区东校园

周俪曦

18620819190

郭  鹏

13719460502

珠海校区

黎  莹

13631346806

深圳校区

刘文辉

18507521000

保卫处报警电话

广州校区南校园

020-84110110

广州校区北校园

020-87330110

广州校区东校园

020-39332110

珠海校区

0756-3668110

深圳校区

0755-23260110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