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设备物资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设备物资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经2024年第16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大学设备物资购置论证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

2024年7月17日